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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國家法

《反分裂國家法》是在2005年3月14日舉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法律。當天在通過後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簽署並立即予以實施。 維基百科
初版發行日期2005 年 3 月 14 日
施行日期2005年3月14日
法律效力位階基本法律
《反分裂國家法》是在2005年3月14日舉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法律。當天在通過後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
第一條為了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維護台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當天在通過後就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签署并立即予以实施。该法律的主要内容是鼓励两岸继续交流合作,確保台灣如和平统一后的自治地位,首次明确提出了在三种情况下 ...
《反分裂国家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國制訂之反分裂國家法僅係國內法,台灣非屬中國管轄範圍,該法之效力本不及於台灣,惟該法明文規定對台使用非和平手段已公然違反聯合國憲章及「人民和平權利宣言」所揭示 ...
2024年4月16日 · 第二條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地区和平稳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维护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005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反分裂国家法》。全文如下: 第一条为了反对和遏制“台独”分裂势力分裂国家,促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台湾海峡 ...
此法名稱既為《反分裂國家法》,而「分裂國家」一罪在《刑法》第103 條. 中有兩款規定,亦即關於「分裂國家罪」的行為態樣,包括「組織、實施、策劃」. 和「煽動」兩種 ...
2005年6月21日 · 《反分裂国家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